消防火警应急预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火警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火警应急预案1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个员工都必须立即向监控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止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采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再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监控室报警
2.1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物业经理或安保班长、主管,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值班领导。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照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保员或保洁员逐单元上门通报,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情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接到火警警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工程部、安保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经理没有到场时,由安保部主管带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决定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转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他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的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灭火、疏散人员、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指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迅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以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经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安保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几外围警戒。
6.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重要物质。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 ……此处隐藏29200个字……人员执行扑救前线指挥部命令、指示情况;对违纪、违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气象局网站等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业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各镇级政府及林业局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级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及市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应每隔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响应等级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一至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情况下,响应由低到高逐级启动。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启动高级别预案。
(一)三级响应(Ⅲ级)
启动条件:一般火险区发生火情。发生火警后,由火警发生地镇街区组织扑救;同时向市森防指报告,由市森防指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响应。市林业局应迅速带领市防火大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火场指挥,火灾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协调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火扑救后,由火警属地镇街区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按规定清理看守火场。
(二)二级响应(Ⅱ级)
启动条件:危险和特别危险火险区发生火情,或三级响应启动后30分钟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场指挥报告市政府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委办。分管副市长任火场指挥,相关市级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调动8个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和其他镇森林防火中队参与火灾扑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负责疏导火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秩序;
3.通知市卫计局安排救护车到火场,负责人员救护;
4.调派各镇街区扑火预备队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5.视情通知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预备队及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交通局、住建局预备队做好应急准备;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6.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火场有关情况。
(三)一级响应(Ⅰ级)
启动条件:在特别危险的火险区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火险区二级响应启动后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场指挥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一级响应。由市长任火场指挥,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火场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协调相关市级领导参与火灾扑救;
2.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3.视情调动各镇街区、交通局、住建局、龙口港、龙矿集团、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预备队赶赴火场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4.由火场总指挥视情发布命令,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或请求上级支援。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扑火力量保障。
1.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火力量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在扑火力量运用中,实行合理编组,集中使用。
2.扑火力量调动。当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队协助火灾发生地森林消防中队进行扑救;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实施跨镇街区支援扑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跨镇街区扑火力量,扑火装备与人员运输由增援单位负责。
3.需要市外支援扑火力量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镇街区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镇街区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镇级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镇街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口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龙政办发〔2015〕2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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