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精选7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金融领域养老诈骗工作总结(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
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
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
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欺骗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内设股室深入开展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涉老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企业执行“食品”“保健品”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涉老“食品”“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功效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行为,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监测,对排查发现的网络领域相关违法线索,立即进行网络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37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发现问题1个,主要是索证索票不齐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已限期完成整改。
二是强化涉老食品、保健品市场消费环境监管。
严格规范直销行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进行提醒告诫,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能,不得将保健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开展老年消费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食品、保健品、伪高科技产品,并对产品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以“保健”为名推销普通商品、伪高科技产品、保健理疗,宣称有疾病治疗或者功能等侵害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强化消费纠纷处置,及时调解处置涉老食品、保健品相关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执法人员走进商场、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向广大消费群体普及药品及保健食品安全常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广大老年消费群体宣贯“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观念,提升老年人防骗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媒介,图文并茂宣传各类养老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针对易受骗老年群体展开宣传,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二、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宣传月期间,我县结合“5.18平安宾县集中宣传日”这一活动,集中宣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
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
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市行工作要求,中国工商银行郊区支行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行动。
在活动开始前,我行积极组织员工学习文件精神及活动内容,研究部署活动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活动方案。
一、以厅堂为宣传主阵地,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
1.以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向过往市民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投资养老、以房养老等各类以“养老”为名的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意识,引导老年群体识别非法金融广告,明辨陷阱套路,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
2.活动中,厅堂客服经理在大厅门囗设立金融服务咨询专岗,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图片,向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金融知识、提防集资陷阱宣传。同时向客户发放“存款保险”宣传折页,向储户介绍存款保险条例的意义、作用、保障范围和偿付限额等,帮助客户理解存款保险的内涵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作用。
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主题宣传活动
我行积极开展沙龙座谈宣传活动。就近年来老人频频遭遇诈骗事件的现象,向老年群体宣传安全用卡知识、防范网络通讯诈骗技巧等,引导老年客户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确保资金安全,增强老年群体的自我防范能力。同时也会普及智能设备的使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享受美好金融生活。金融知识宣传员通过现场讲解、提问互动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耐心细致的回答老年客户提出的问题,得到了老年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走出厅堂,重点深入周边扩大宣传范围
我行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周边社区、超市和广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及条幅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客户及周边商户、居民普及打击整治养老保险专项行动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赢得了一致称赞和好评。
今年年初,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立案侦查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嫌疑人以投资“养老项目”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中老年客户133人共计20xx万元。这是在5月26日召开的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调度会上披露的1起涉养老诈骗的刑事案件。此次调度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推进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强大攻势,有力有序有声有色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局良好,呈现出安排部署有速度、宣传发动有热度、线索摸排有精度、依法打击有力度、整治范围有广度5个特点。全区累计受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交办三批次56条线索,均第一时间分流交办各市核查,全区摸排的34条线索均在核查办理中。目前在侦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起,涉案金额20xx万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提起公诉案件4件9人,追赃挽损182.8万元,法院在审案件1件1人,涉案金额73.8万元,依法打击战果初显。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已进入打击整治阶段关键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再提高,工作节奏再加快,推进力度再加大;进一步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线索核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等核心环节工作,出重拳、下重手、出实招硬招、下真功夫;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聚焦本行业本领域易诱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隐患,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协同推进专项行动。
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提升宣传发动针对性,持续营造舆论热度;强化线索筛查甄别,提升摸排核查质效;持续保持打击声势,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行业整治,坚决铲除问题隐患。
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办作用,全力统筹专项行动扎实高效推进。突出科学谋划,强化常态督导,统筹协调推进,压茬用力,确保专项行动蹄疾步稳、扎实有序。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老年消费不断上升,一些不法分子把非法盈利的目光也聚焦到老年人身上。近年来,各类假借“养老”之名的欺骗犯罪高发,给老年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影响了社会稳定。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肥西法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助推平安肥西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机制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第一时间制定《肥西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注重人力保障,确定一名分管院领导具体主抓,并明确刑庭一名同志作为专项行动的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上传下达等工作任务,并适时与县专项办对接,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骗意识
通过老年人喜闻乐道、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子滚动屏等多媒体手段发布涉老诈骗的提示、预警信息,在院机关和三个派出法庭的宣传栏张贴海报,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话术”。同时,坚持执法办案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借助庭审机会,现场以案说法,借案普法,向相关人员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发挥审判职能,全力追赃挽损
对近年来已结、未结的涉养老诈骗案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正在审理的一起涉保健品养老诈骗案件,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把握审判工作重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业合议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审执协调力度,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
发出司法建议,参与综合治理
把案件办理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近年来此类案件的发案特点,加强府院联动,就实践中易发多发的“保健品”领域养老欺骗犯罪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力推动养老欺骗犯罪的综合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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