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证明合集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证明吧,证明是核验一个人的身份、经历或一件事的真实情况时所写的一类文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证明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离职证明,欢迎阅读与收藏。
XX先生自20xx年1月2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10月3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10月9日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xxx)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x月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xxx(加盖公章)
20xx年x月x日
xxx部xx先生/女士/小姐因春节请假 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时回来上班,经电话通知后仍未到岗,根据公司考勤与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请假未及时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 xx月xx 日
xx,身份证号: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技术部程序员,至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xx
xx年xx月xx日
兹证明:xxxxxxx,性别:xxxxxxx,出生于xx年x月x日,系xxxxxxx省xxxxxxx市(县)人,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就职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因xxxxxxx离职,最后职务为xxxxxxx。
特此证明
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
xx先生/女士/小姐,自日期:20xx年x月x日至日期:20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xx(部门)的xx职务,由于xxx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兹有原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司工作,最后的工作岗位为,职务为。
因原因,我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终止。公司将不再对该员工承担基于原劳动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义务。特此证明本证明书涂改无效。
xxx
xxxx年xx月xx日
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为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证明人:xxx
xx年xx月xx日
兹证明xxxx(身份证:xxxxxxxxxxxx)自20xx年xxxx月xxxx日至20xx年xxxx月xxxx日在我司担任xxxx部门xxxx岗位,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个人申请准予离职,已办理所有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甲方:xxx公司(单位名称)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x(部门)的xxxx(职务),于20xx年x月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乙双方确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xx。甲方代表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
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x)于xx年x月x日入职到xx年x月x日离职,在公司担任xx职位,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后因合同期满原因离职,故社保手续已于xx年x月x日转出,特此证明。
xxx公司(公司的.公章)
xx年x月x日
我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月x日入职到xxxx年x月x日离职,在公司担任xxx职位,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后因合同期满原因离职,故社保手续已于xxxx年x月x日转出,特此证明。
xxxxxxxx公司(公司的公章)
xxxx年x月x日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
原则上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为主,否则每个员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开具的话,将会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业不开具离职证明给离职员工,是否有风险?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当日,公司没有出具离职证明给小王,因为公司认为小王删掉了电脑里面的部分资料,属于交接不完整,按内部规定公司有权不开具离职证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诉资料。小王主张,由于公司没有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本人无法再就业,无法获取新的劳动报酬,故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以原工资标准赔偿其从离职之日起至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之日止的损失。20xx年3月初,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败诉。
分析——现实中,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大致有:1、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劳动者无故旷工、不辞而别,企业难以送达离职证明;3、企业不知道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基于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辞而别,企业不应该或无法开具离职证明,看起来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却规定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从法律层面分析,原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必然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从而无法获取劳动报酬,故原单位需赔偿劳动者的相关损失。
司法实践中,建议——企业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况下,主动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
2、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注意,操作时还是无条件开具离职证明;此条款仅对劳动者产生心理上的约束作用)。
3、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他,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了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单位,因为新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业也可规定或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技术部程序员,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兹证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酒店担任xx部门xx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xx”称号(荣誉)。经酒店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酒店盖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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